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点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本学位点生物与医药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工学A类分数线。
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由我院根据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确定最终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学院统一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版块进行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本学位点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学位点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本学位点拟录取后于4月15日前将政审表邮寄至学院,逾期责任自负。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考生简历(见附件3),考生简历请按模版填写上传后,复试期间需打印纸质版使用。
《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签名,并于复试报到当天交到学院处。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申请调剂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00:00开通,将于2023年4月6日 16:00关闭。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8日上午12:00
复试时间:
2023年4月9日下午14:0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候考室(候考室地点待后续通知)。
(二)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复试笔试:满分200分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9日 14:00-16:00
(2)笔试地点:教学楼6F 302
(3)笔试科目:分析化学
(4)笔试参考书目:武汉大学主编,《分析化学》(第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2、复试面试:满分300分
(1)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开始,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
(2)面试地点:生命健康技术学院会议室
(3)面试方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考生抽题及教师提问两种方式结合,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面试须知:
1)考生需于面试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
2)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面试。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已带入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交出通讯工具或违规使用的,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身份核查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5)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6)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7)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或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得大声喧哗,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笔试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算入复试总成绩。
(1)加试时间:2023年4月9日 16:30-18:30
(2)加试地点:待定
(3)加试科目:物理化学、无机化学
(4)加试参考书目:
1) 刘俊吉、周亚平、李松林、冯霞,《物理化学》(第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 孟长功主编,《无机化学》(第6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先考生类别、后考生专业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1)考生类别依次为: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
(2)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五、体检
被本学位点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扫描件需于4月15日之前发送至本学位点联系人蔡老师(caiyq@dgut.edu.cn)邮箱内。
六、成绩公布方式
本学位点将在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七、注意事项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近期天气变化较大,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以免影响复试。
八、举报投诉电话
点击链接查看https://jcc.dgut.edu.cn/info/1047/1829.htm
九、联系方式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2号楼2A101室,邮编523808,联系人:蔡老师,电话13580871386,邮箱caiyq@dgut.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919,邮箱22861919@163.com 。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x
附件2:保证书模板.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简历.doc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